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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.佛廳牆後不宜為新人房或廁所。
02.神桌正中不宜正對鏡子、牆角、柱子或廁所門。
03.神桌上方若有橫樑,宜釘天花板或以裝潢包飾;否則應安佛櫥或吊櫥以遮擋。
04.神桌不宜安於樓梯下,若不得已,亦應安佛櫥或吊櫥以遮覆。
05.家有孕婦未生產滿月前,不宜安神位。
06.佛廳內須端坐,不可疊腿蹺腳。
07.家有喪事者,對年內不宜安神位。
08.神桌上用品有裂損者宜儘快汰換。
09.燈具中燈泡損壞,須儘快換新。
11.日沖不可煞及屋主。
12.安神位儀式不宜延逾日落之後(子時過後大清早無妨)。
13.神桌不宜常被行經者碰撞到。
14.神桌左側,即白虎位(亦即安祖先之側),宜寬廣不侷迫,此”迫虎傷人”之忌也。何謂不侷迫?在祖先牌
  位位前擺設一張供拜菜餚之小桌後,左邊仍有空間容人通過於祖爐上香即可。
15.佛桌清理可隨時為之。佛爐中香灰或香腳太滿可於初一十五拔除(但不宜拔光,宜留三或六支)。但佛爐
  與佛像平時切勿移動,端午、冬至、送神、除夕及天赦等日才可移動清理神像佛爐。
16.神桌若非安於透天房之正中者,右邊(青龍邊)空間須以門公尺(魯班尺)量取吉利尺寸之位置[見17點. 佛桌
  用品尺寸之度量];左邊則以符合上述第14點即可。若疵求龍虎邊均有字,常不可得,毋須庸人自擾。
17.佛桌用品尺寸之度量:
  神桌上用品甚眾,哪些該量?哪些不量?欲量者,該量哪裡?市售門公捲尺之吉凶又有上下兩排,該看上排或下排呢?
  市售門公捲尺,上排為門公(魯班)尺:財頭本尾,以一尺四寸一分半循環;下排為丁蘭尺:丁頭財尾,以一尺二寸八循環。度量原則:陽宅物品依門公,陰宅看丁蘭。亦即人所居住處之門、窗、床、桌、櫃等,及神明之桌、爐、佛像等,皆以門公尺量之。也就是門公捲尺之上排紅字為吉,黑字避之。陰宅墳墓墓碑、祖龕、祖爐則量丁蘭 (注意后土須量門公) 。以捲尺下排為準,此為門公丁蘭尺之用法。
  故神桌之尺寸位置、桌上神佛用品,皆以門公為準;祖先部分則量丁蘭。上(第16點)所謂吉利尺寸即指上排門公尺為紅色者。但現今人們皆欲求多重保障,多選門公丁蘭皆吉者,即所謂”雙面字”之尺寸(尺寸有字即吉利尺寸之通俗說法) 。此亦無不可,只是可選擇之尺寸範圍減少而已。
  然則,神桌上哪些用品須有字?要量哪裡呢?除了神桌、神桌龍邊到牆(居中者不量)、佛爐、神佛畫像、雕像外,其餘不量。而該量哪裡,以下逐樣說明:
  1.神桌、佛櫥、吊櫥、佛架:
    1.寬度:量桌面最寬處。
    2.縱深:量桌面縱深尺寸。
    3.高度:量地面到佛爐神佛放置之桌面尺寸。故若要墊玻璃於桌面者,須將其厚度考慮進去,亦即
        玻璃並非越厚越好,合尺寸甚為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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